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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残疾四级证国家补贴多少,为什么交换时三级变为四级

综合法律 2020-03-14 0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四级残疾不算是重残肢体残疾。下面是肢体残疾重残的法律规定。《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
    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大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员工在工伤期间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如果是奖励性待遇是不能享受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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