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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四级残疾人证,相当于几次工伤残疾人证,谢谢

劳动纠纷 2020-02-27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四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如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四级残疾参与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按照参保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50%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
  •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 =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 = 本人工资(元、月)×21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 = 本人工资(元、月)×75%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 = 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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