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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买公寓的是娃娃爷爷的家,爷爷已故,祖父的名字是4个女儿,2个儿子,2个儿子也去世了,现在1个女儿已经11岁了。 媳妇儿不结婚了,现在是孩子的监护人。 她们四个人要是买房,是否签过字同意。 然后我和孩子在房间里住了十一年,现在也住在里面现在买公寓的是娃娃爷爷的家,爷爷已故,祖父的名字是4个女儿,2个儿子,2个儿子也去世了,现在1个女儿已经11岁了。 媳妇儿不结婚了,现在是孩子的监护人。 她们四个人要是买房,是否签过字同意。 然后我和

继承 2020-03-07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监护人为了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受到限制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这就是说,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为处分行为时,必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抚养子女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能以此义务而换取随意处分子女财产的权利。
      监护人为了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受到限制的。   从保护被监护人利益出发,监护人对其财产有管理权,包括使用、收益的权利及其为了使被监护人的财产利益增加的处分行为,否则不得对其财产进行处分。
      虽然监护人可以合理地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但是监护人在行使处分权时需要受到一些制约。作为监护人,有两点须注意:   第一,被允许的未成年人要对允许处分的一定财产有财产所有权;   第二,对被允许就业或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财产有管理处分的权利。
      对此,监护人若进行干预,必须征得未成年人的同意。为防止监护人滥用监护权,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设立特别监护人(特别代理人)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有积极意义。如果,监护人的财产利益与未成年人的财产利益相背以及当第三人赠与未成年人财产时指明不能由其监护人管理,可以设立特别监护人或特别代理人。
    代理未成年人管理该项财产,或者经监护监督机构、或者法院许可其监护人可以为某项法律行为,从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关于买房签字的问题,解答如下:
    1、买房子一般可以让亲人代签,前提是在你知情的情况下。否则此合同无效。
    2、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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