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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油田的我买了油田的房子,“05年卖了”我买房子的是当地人。 她没有账户,我欠他一万元押金。 但是,我想买房子的她没有账户给我,“我卖了她的房子,房子好像要被拆掉了,可是能过房子的时候她不给我”这种情况怎么办?我是油田的我买了油田的房子,“05年卖了”我买房子的是当地人。 她没有账户,我欠他一万元押金。 但是,我想买房子的她没有账户给我,“我卖了她的房子,房子好像要被拆掉了,可是能过房子的时候她不给我”这种

房产纠纷 2020-03-26 08: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买房不能按时过户:购买二手房后不立即过户后果:房产在法律层面尚不属于买方,在过户时有可能出现未知风险,比如发生卖房人反悔、死亡、纠纷等变故,给房产过户带来风险。建议立即过户或者办理预告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 一般为: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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