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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01年从信用社贷款的1300元钱做生意,以后不能还款,今年主动要求员工还款,收集15000元现金通知系统可以解除,结果,之后印刷的还款收据有22000元利息

债权债务 2020-04-04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还款后没有给还款收据,现在又不承认还款的事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借条抽回或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如果是银行转账,残留好转账凭证。另,如果有短信可作为证据使用,前提是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是债权人的,以免对方不认可该手机号码归对方所有。
  • 借款合同到期后,除偿还本金,利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偿还相应的利息,法律保护的年利率最高为24%。最高法划定了年利率24%与年率36%这两条线,分不同情况处理支付利息问题。
    1、未超过年利率24%的利率
    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超过年利率24%不到36%的利率
    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3、超过年利率36%的利率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出收据必须要写清收到钱款或者物品的姓名,用途、数量、状态。如果是特别重要或者保密的物品最好有2人以上接受。收据不能有文字上的歧义或修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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