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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月14号刚开始工作中,到如今9月25号干了42天,薪水2200+全勤一共2500,每一月15号发放工资,可是只发一个半月薪,压一个半月薪,要离职。老总却不许走,说自身没职工,不给发放工资,假如非得走就扣一个半月薪。老总还说我能立即走,薪水就是说沒有。由于沒有签订合同因此老总很振振有词,这该怎么办我在8月14号刚开始工作中,到如今9月25号干了42天,薪水2200+全勤一共2500,每一月15号发放工资,可是只发一个半月薪,压一个半月薪,要离职。老总却不许走,说自身没职工,不给发放工资,假如非

劳动纠纷 2020-03-14 10: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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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代表合同不存在,口头约定也视为合同,未签订合同付的加盟费可以要求退款的。
  • 根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亦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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