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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我离婚已经三年了。 以前的离婚协议很像对方,对我很严格。 现在我们商量好了以后,同意以前的协议被废除,新的东西被起草。 怎么起草?

离婚 2020-03-27 1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 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含以下几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7、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10、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1、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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