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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营业执照但多年未开设税务登记证的个人用户如何补充税务登记证

综合法律 2020-03-11 15: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补办营业执照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签署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集团)登记证补(增、换)发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商事主体关于补照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原件1份);
    4、毁坏或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报纸(原件)(执照毁坏但尚可辨认的无需提交此项)

  • 一、遗失税务证件报告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书面报告登记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提供2份)   
    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2份;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二)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原登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式二份,按要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国税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区(不含新区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受理审核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核准   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在《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签属意见,经系统录入证件流失信息。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重新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并按规定收取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
  • 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到工商部门审核企业名称
    二、到事务所领取验资所需要的表格,到银行投放资金,验资
    三、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四、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机构代码证办理
    五、到辖区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六、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 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管辖区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办理方法如下:
    1、需要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产证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物权法》第77条规定经营场所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⑤申请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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