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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岗,被解雇能够 要离职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0-04-03 09: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试用期离职工资怎么算?
    1、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2、工资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发放。
  • 如果公司在职期间没有为你缴纳保险,辞职后,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是因过失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是没有补偿的,也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如果不是因为过失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是有补偿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
    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87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岗位要求的话,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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