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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还新建住,由于以前是一套的,和房地产商商议再原先的总面积上再好要几十平方米,改为两个小户型房子的,假如如今要和贷款银行,而且想在房屋上加名?怎样申请办理?

银行 2020-03-17 0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是银行为了降低风险,抵押额足值的话,银行经营可以实现零风险。
    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凭借信誉就可以贷款,现在银行非常慎重,其中小额农贷(通常金额只有几千元)是开展数量比较多的信用贷款。
    而担保贷款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如果个人贷款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房产等)的话,可以考虑存单等的质押,或者找保证担保人为你提供保证担保。
  • 个人向银行贷款办理的程序是这样的:
    1.准备资料。个人首先准备好向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
    包括借款申请书、客户的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户,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如果是抵押贷款的客户,需要出具抵押物的产权证;如果是免担保贷款的客户,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记录。
    2.办理申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客户可以到银行或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操持贷款申请向银行交验相关资料和客户交纳各项费用后,客户需要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并以此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
    3.贷款审查。如果是购房贷款,首先由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如果合格则由银行进行最后的贷款审批;如果审查不合格,则银行将退回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办理其它法律手续。除合同之外,客户还需办理一些法律手续。如果是抵押贷款的客户,客户需要在银行进行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和备案,以备将来查询。
    5.银行放款。客户的相关手续料理完毕之后,银行会根据对借款人的评定,进行借款审批或者报送上级审批。
    然后,工作人员会告知客户贷款数量、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相关细节,并签发贷款指令,将贷款项划入客户帐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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