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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自身的房屋卖了,重新买的学位房,房产证写的孩子的姓名,我觉得此房屋只给孩子有着,另外人们夫妻死前有着此房地产的应用交易的支配权,应怎样签订合同还要公正吗

房产纠纷 2020-03-24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夫妻双方如果已对房产进行公证属于配偶一方,那依约定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房产公证,是一项常见的公证业务,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兴起,房产公证的业务正在不断拓展。目前几项主要的房产公证包括: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房地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互换(置换)合同、房屋赠与、房产继承、房产分割(析产)合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确认房屋产权等公证。  如何办理房产公证,办理房产公证包含哪些事项?  由于我国的房地产业兴起不久,国家调整这类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正在不断完善,各地区根据本地的情况也在制订不少涉及房地产的政策;国家制定的涉及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各地制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都是办理房产公证的依据。  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含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您对房产公证已有了初步了解。如果您需要办理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需要,也可以找律师帮你代办这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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