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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在骚扰儿童之后,为了获得对方的理解,不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20-03-18 08: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
    1.未满14周岁的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属于相对形式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对于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  
    (2)因为已经赔偿说明已经履行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或调节,另行再提起诉讼违反了“一事不二理”的民事诉讼原则;  
    (3)如果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满意,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超出了上诉期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4)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 你好:
    1、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我的看法:这属于暴力犯罪的范畴,一般办案机关都不会考虑取保,尽管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在这里,我倒是建议你考虑如何争取最轻的处罚,而不是一味想着取保的问题。
    3、我的思路是: 醉酒,是否属于生理性醉酒,如果是这样,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也会适度考虑从轻处罚,而这需要提供证据和供述予以认定。 其次,你的暴力、胁迫等的程度,是怎样的,是否有造成别人受伤呢,这是量刑的一大考虑因素。 再次,你的行为,是否存在公然、公共场所、或者联合多人实施的情节呢?如果有,是要从重的,另外,关键的是需要有证据证明,才能从轻。 最后,对象是否儿童呢,这是从重处罚情节。 其实,这个罪名,定罪无非就是考虑这些关键性情节,至于您赔偿、谅解了,当然好,这是从轻处罚的情节。 如何综合运用并争取最轻的处罚,是系统工程和工作。 供参考,谢谢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为财产受到损害,权利人请求损害赔偿损失的纠纷。在侵权法和合同法中都有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最基本的形式都是损害赔偿。《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既可能是违约责任纠纷也有可能是侵权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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