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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套地产,一套产友是我哥哥的名字,一套产权是我爸爸的名字,我哥哥先死,未婚没有配偶,没有孩子。 然后父亲去世,最后祖母去世,现在母亲和健在,现在姑姑要求分割房地产,姑姑有分割的权利吗? 这两块房地产应该怎样分割,如果我姑姑有分割的权利,这两块房地产,我姑姑各得数分有两套地产,一套产友是我哥哥的名字,一套产权是我爸爸的名字,我哥哥先死,未婚没有配偶,没有孩子。 然后父亲去世,最后祖母去世,现在母亲和健在,现在姑姑要求分割房地产,姑姑有分割的权利吗? 这两块房地产

房产纠纷 2020-03-16 2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更名手续:1首先办理继承过户,因为产权人去世了,涉及拆迁补偿款的协商及手续的时候,没有继承公证书或者没有确立新的产权人的话,开发商是不和你们直接谈的。
      2继承到房产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房产过户,家里先去一个人咨询拿手续表,材料准备好后所有继承人一起去办理继承房产过户。
      3继承房产过户办理后取得继承公证书,拿公证书去房产部门过户即可。
      4继承房产过户免税,只有一笔公证费,各地标准不是很统一,有的按价值收,有的按面积收,具体标准问当地公证处,没有其他费用。
  •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 产权证办理时,根据买卖合同上的约定,如果只有男方名字,那在产权证的归属人一栏应当填写男方的姓名,如果归属人同意,可以把你的名字加在共有人一栏。你所说的按揭阶段不能添加共有人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新婚姻法只是明确了婚前婚后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的划分,淡化了公证的效用,并没有限制共有人的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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