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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的月缴费基数是否每个月的实发放工资

劳动纠纷 2020-04-26 13: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标准是:  1:最低是在岗平均工资的60%。根据行业风险不同确定费率。  2:每年的会调整新的缴费基数,当年7月开始实行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3:工伤是由单位缴的,个人缴交不了,具体的行业缴交比例也有所不同,范围在
    0.5%-
    1.5%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鉴定的等级,确定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其中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职工,根据本人工资水平享受响应的津贴。同时,如本人工资标准低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则按该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
    对于工伤保险部门而言,此处所说的本人工资以企业申报的员工工资额为基数,最终决定工伤职工待遇中使用的基数。如像你在问题中所提到的信息,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为178,则可核算出养老保险基数为2225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那么企业申报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也就是2225元。
    接下来,就看你所在地使用的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则可核算出最终由工伤保险部门支持的工伤待遇。同时,若你本人发生工伤时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很明显企业没有如实按照职工本人的实际工资额申报缴费,若当地使用的上年度社平工资未超过7500元(4500/60%=7500),那么就会存在工伤保险待遇差额,则差额部分就应当由企业承担,否则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裁决,维护职工权益。
  •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1、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3、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4、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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