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缪亚林律师。
房产交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一般来说是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的,因为超过百分之三十,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如下:《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予以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据此作出裁决。
因此,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提供法律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