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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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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江割双眼皮失败去哪鉴定
您好,可以在管辖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许欣怡律师 许欣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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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江割双眼皮失败去哪鉴定
您好,这个可以了解下具体情况。
周于炜律师 周于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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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昨晚在江滨医院抢救中插了鼻饲管直接导致死亡这官司怎么打?请江苏镇江本地律师解答
老人家昨晚在江滨医院抢救中插了鼻饲管直接导致死亡,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尽早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二、把所有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评价,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并因为这些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三、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取得客观鉴定意见书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律师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主管部门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定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客观,所以一个公正公平客观的鉴定,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造成患者不幸死亡,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五、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请点击好评和采纳。
侯小云律师 侯小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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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昨晚在江滨医院抢救中插了鼻饲管直接导致死亡这官司怎么打?请江苏镇江本地律师解答
老人家昨晚在江滨医院抢救中插了鼻饲管直接导致死亡,呼吸道异物需要尸检的
侯小云律师 侯小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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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尿手术失败变小便赔偿标准惠者50岁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周于炜律师 周于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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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炎9号晚上10点做的微创手术 12号下午拔的引流管 13
阑尾炎9号晚上10点做的微创手术  12号下午拔的引流管  13号早上大夫让出院  没打当日吊瓶   问大夫说回家不用打吊瓶    回家一直伤口疼  恶心   半个月后发烧   又来医院检查   伤口发炎  又住院  这种是不是医生责任   其他做阑尾炎手术的都给大夫上泡500元   我没给上   结果让你早早出院回家招罪
药物中有异物最多能赔偿多少药物中有异物最多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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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治好病的也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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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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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检查两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各不相同,我能向医院投诉吗?
你好,我在医院检查两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向医院投诉吗?
私立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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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高新区广告合同维权案例
我们最近在潍坊市高新区法院代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当事人给汽车4s店做了一个车展展会的广告合同,他把合同盖章之后发送给对方,但没有收到对方寄回地带有对方盖章的合同,所以现在他除了合同之外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交易。那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权呢?我们帮当事人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律师教导当事人通过微信聊天和手机通话录音,在这沟通过程中反复的确认欠款的事实和欠款的金额,最终形成了非常充分、明确的证据,经我们律师审核以后认为没有问题后,我们就向法院起诉,对方收到了法院的开庭传票和我们已经准备好的证据材料。对方在看到我们的证据非常齐全之后,就及时的认输,并且同意把这起案件的全部欠款偿还完。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将合同款支付给我们当事人,我们当事人随后向法院申请了撤诉,这起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的结果。这个案件就属于在没有非常充分的债务凭证或在无其它证据的情况下,如何更好的拿回欠款?这就需要律师的专业性指导,来加强和补充债务方面的证据,可以更好地准备证据材料,更好地参与诉讼,也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这方面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赵荣烈律师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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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高新区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成功
个案例,对这样的问题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这个案例是当事人只有微信聊天儿记录和手机通话录音。在没有纸质版的证据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得到法院同意对方支付欠款的支持。具体情况是:当事人开吊车给别人干活挣吊装费,对方在工程施工完毕之后没有给我方当事人结清欠款,一共欠15000元。我方当事人没有和对方形成欠条之类的这样的证据,而只有与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手机通话录音。在此情况下,我方起诉到法院,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终经过双方的当庭调解,对方同意履行上述债务,并承诺逾期履行承担违约金,最终对方在收到民事调解书之后将全部债务履行完毕,我们帮当事人成功的拿回来拖欠的款项。这就是在没有很明确的证据的情况下,如何主张和要回自己的欠款这方面案例。如果有欠款之类的纠纷,可以找我们来帮助解决。(赵荣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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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昌乐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成功案例
当事人为索要欠款而来找我们寻求代理。我方随即向法院起诉并且申请了财产保全。在这起案件中,我方向法院提供了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对账单。在对账单中,双方确认了欠款的金额。在对账日之后,新发生的业务我方又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证明新发生的欠款金额。这样我方提供的上述三组证据就可以证实我方主张的全部的欠款金额。开庭之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并且以调解形式结案。对方承诺向我公司支付62万余元的货款,逾期不付要承担两万元的违约金。这是我们代理成功的一起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的案件。如果有合同纠纷方面的事情,可以咨询我们赵荣烈律师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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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到底是什么意思?
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N+1补偿就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计算出经济补偿金后,再加上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这种补偿方式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直接规定,但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请注意,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行业或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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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的,具有不确定性。大部分企业认为绩效奖金属企业经营自主权,企业有权根据当年的经营状况,结合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决定绩效奖金,如果员工表现达到公司绩效标准,那么公司就会扣绩效工资。那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HR应该如何进行绩效薪酬考核和发放?一、扣绩效工资,有没有法律依据?实践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行使经济管理权,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为处以罚款,一种为扣减工资。1.用人单位罚款权的法律依据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该条例第十六条还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这是我国法律对企业职工罚款的主要渊源。然而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明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代替。《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以后,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处以罚款。2.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法律依据1994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略)。1995年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进一步规定:《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略)。另外一些地方法规也有类似的规定,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一条: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法规均为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立法级别较低且年头较长,虽然未被废止,但司法实践中,有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认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上述规定已经无效。由此造成司法实践中产生很大的分歧。不同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扣减工资的一方,认为劳动者获得的工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正常付出劳动后应支付的基本对价。用人单位无权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减扣工资,用人单位扣减工资应承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责任。二、绩效工资如何定义?绩效工资本身就被定义为浮动工资,如果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达到增减工资绩效工资的目的,那肯定是可以这么做的,但是要符合以下4个基础条件方为有效:1.绩效考核制度必须要经过民主制定程序及公示。2.绩效考核制度必须要告知员工,并由员工签字。一般在入职时,就会让员工签字;3.对于工资结构中包含绩效工资,必须双方约定一致。公司不能单方面从原有的固定工资中拆分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4.针对员工岗位的具体考核内容必须合理合法,包括考核的条件、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及对应的绩效工资浮动机制。另外,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还得达到以下条件,否则就有克扣工资的嫌疑。1.针对绩效考核结果,必须要经过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如果员工不签字或提出异议,那么公司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视为无效;2.绩效工资的扣减,要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应得上。比如考核结果为4级,对应的绩效工资是按照标准的70%发放,公司不能随意乱扣。三、关于薪酬绩效的注意事项与其用绩效考核来监督员工,不如通过薪酬调整,来调动员工积极性。众所周知,薪酬调整有7个关键点,分别是调策略、调水平、调模式、调结构、调弹性、调公平和调差距。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内部的公平性,也就是调公平,这一点体现在方方面面。1.地区差异;2.工龄工资;3.同工同酬。类似的问题很多,因此,许多企业的薪酬调整,特别是微调,往往是针对以上问题的局部修正。目的是使得企业内部的、客观存在的差异在薪酬体系中得到良好的体现和平衡。接下来我们再说说调差距的问题。对于某一个企业来说,根据其行业特点、规模、业务模式等,其内部的高、中、基层人员的薪酬应当有一个合适的比例。但由于历史原因,这一比例可能不尽合理,这就会为企业带来很多的问题。作为一个市场化的企业,由于不同层级人员的责任、能力要求不同,其薪酬应有合理的差距。一般情况下,应遵照1:3:9或者1:2:4:8的等比序列。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逐步把薪酬的结果调到一个合理的差距,是维持企业长治久安的大事。当然,这个调整可能不是一次就能够完成的,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分几次调整到位,但企业确实要有一个计划,以便分步骤地实现。七种调薪方式,为了不同的目标;在实际的年度薪酬调整中,往往是几种调薪方式的组合使用,这样的调整就更加复杂。但万变不离根本,检验一次薪酬调整是否成功,有三个重要的指标:1.经营业绩的提升;2.激励成本的投入;3.员工的不满意度。完全满意的薪酬调整几乎没有,但过高的不满意度,肯定说明在调薪的策略、尺度、时机的把握上有欠妥之处。免责声明:本公众号转载的信息,均会标明来源,且承诺转载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用于商业用途或者其他盈利性用途。如有侵权,烦请联系本公众号,本公众号会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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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案件撤诉多久能在起诉
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一、法院离婚案件撤诉多久能在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二、离婚撤诉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于xxx年xx月xx日起诉后,现因(写明原因),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三、离婚案件撤诉,诉讼费多少?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一)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原告撤诉的由原告负担。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离婚案件撤诉多久能在起诉的相关知识,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离婚之后,原告方是可以撤诉的,但是有时间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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