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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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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的认定是直接涉及到相应的工伤赔偿的,这个工伤赔偿一般都是公司与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的,但是在赔偿之前是要进行相应的申请的。那么工作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作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二、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工伤赔偿不赔偿怎么办

  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作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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