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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清算是否为诉讼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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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在申请破产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相关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如果在进行经济破产的时候,债务人丧失偿债能力,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所有的财产来进行划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申请破产清算是否为诉讼程序问题的解答,在这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申请破产清算是否为诉讼程序

  破产清算,即在处理经济上破产时,若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则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破产法》中第二条、第七条对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进行了相关规定。

  二、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破产清算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其中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申请破产清算是否为诉讼程序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申请破产程序过程当中,它可以根据自身的因素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要重整或者是和解,也是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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