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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能撤回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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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进行劳动合同签订之后, 是会先和公司沟通好自己的待遇以及之后的工作内容的,那么就需要了解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能撤回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能撤回吗

  一般而言,以生效日为准。故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2月30日至2015年7月31日。但你有派遣岗位协议签订日期是签的2013.08.01为证,能证实你于此日上岗工作,故可认定有效期是:2013.08..07.31

  单位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要注意:向职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当天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此前该职工仍然是单位的职工,职工不上班,单位也要发给其基本生活费,标准为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70%.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有不了解的地方,想要了解解除合同的知识,就该要找专业律师帮助你。

  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据      ,决定于 年 月 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请于合同解除之日起一周内办理完离职手续

  人事部

  年 月 日

  三、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模板文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续订)以下第_________项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劳动合同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办理:

  1、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_________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3、因双方约定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达到预定的标准,终止劳动合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_________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

  1、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凭本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本通知书一式四份:用人单位一份(存入劳动者档案),劳动者本人一份,单位所在地区县(市)社会保险局一份,劳动者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一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能撤回吗的相关内容,我国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一般采取到达主义,即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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