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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面工伤医药费是全部报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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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受到伤害,属于工伤的情况,去医院做鉴定,从而可以得到鉴定结果,再让用人单位进行报销,那么厂里面工伤医药费是全部报销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厂里面工伤医药费是全部报销吗

  工伤医药费全部报销吗?答案是肯定的。工伤医药费需要全部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1-4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职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请问工地工伤期间工资是否按原本工资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厂里工伤怎么算工资

  发生工伤时厂里怎么算工资呢?首先要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次要计算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厂里面工伤医药费是全部报销吗?的相关内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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