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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谁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0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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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上班到下班这期间内受到的伤害,一般都是属于工伤的范围,那么工伤工资谁承担?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工资谁承担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鉴定后的工资怎么算

  工伤赔偿月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的答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找出来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应按照职工受伤前上一个月工资收入,奖金要发,但加班费除外。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工资谁承担的相关知识,综上可知,在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后,工伤医疗费一般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不然的话就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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