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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1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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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房产进行买卖,很多时候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往往双方会选择进行公证,那么房屋买卖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买卖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公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二、房屋买卖公证后没过户还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公证后没过户不可以反悔。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卖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过户等合同义务。

  房屋没有完成过户之前,想反悔,实际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是否成立;如果没有约定,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对方存在根本违约,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则愿意承担定金责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卖或者不买房屋。

  三、房产合同公证的办理程序

  目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大,房地产交易纠纷也逐渐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需要寻求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成为一个有效手段。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房屋产权状况;

  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

  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另外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购房一方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首先房屋买卖合同应经过房地产交易所核定;其次商品房开发销售手续不健全的房屋,一般不予公证;办理合同公证应尽量委托自己的律师代为办理,这样无论从专业的角度,还是从操作便利的角度看,对购房人都会更加有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买卖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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