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的生效无需向特定人表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一经作出,随着遗赠人的死亡该遗赠便发生法律效力。受遗赠人接受遗赠需要明确的意思表示,其应当在知道遗赠事实的2个月内明确表示是否接受遗赠,但该意思表示也无需向特定的人作出,只需要有相应的行为即可,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遗赠生效向谁表示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受遗赠人如果要接受遗赠,需要在两个月之内做出接受的表示。至于怎么样叫做接受的表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与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都应视为做出了接受的表示。
受遗赠人得在法定期限作出接受赠与的回应,接着按照相应手续办理过户等手续。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只要将遗赠内容载入遗嘱,不需要遗赠受领人同意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但遗赠受领人可拒绝接受,也可放弃受遗赠。
二、遗赠的公证
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下面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申办遗赠公证的事项。
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二)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四)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遗赠与遗嘱的异同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这是二者的基本相同点。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赠与遗嘱继承还是有所不同的。
(一)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
(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到期未作表示的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三)受遗赠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取得遗产。
从上文我们不难得知,遗赠的生效与接受都无需向特定的人表示,只需要有相应的法律行为即可,受遗赠人亦可以放弃接受遗赠,放弃后该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遗赠生效向谁表示”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法律快车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