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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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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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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关于辞职的规定包括: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拒绝签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以及其他规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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