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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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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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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审理的程序的是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法庭开庭后一般会在两个月内进行宣判,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三个月。

  一、法庭审理的程序

  法庭审理的程序如下:

  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审判。

  二、法庭开庭后多久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法庭开庭时被告人可以跟家属说话吗

  法庭开庭时被告人是否能跟家属说话,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没有相关规定,但司法实践中为了保障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被告人一般都是被单独羁押候审的。法律快车提醒,在休庭期间家属要见被告人需要取得合议庭的同意,并不得影响庭审秩序和案件的顺利进行。然而,一般情况下为了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法官是不会允许亲属与被告人会见或者交流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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