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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22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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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辞职和辞退的区别是含义不同;行为的发生主体不一样;行为发生的原因不一样;行为发生的程度不一样。在司法实践当中,辞职是劳动者主动做出的行为;而辞退是用人单位做出的行为。

  一、辞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1.含义有区别。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2.行为的发生主体不一样。

  辞职是劳动者提出的,属于劳动者的主观行动。

  辞退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的,属于劳动者的被动行为。

  3.行为发生的原因有区别。

  辞职是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或职工根据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措施。或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4.行为发生的程度不一样。

  辞职是中性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

  辞退是用人单位强制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一种行为。

  二、辞退员工有哪些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以下情况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辞退员工要出具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8.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字和盖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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