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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能纳入破产财产范围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5-2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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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能纳入破产财产范围内的财产是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财产。

  一、哪些财产能纳入破产财产范围内

  破产财产范围有这些: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

  3.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二、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这是第一优先顺序请求权。因为,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维护劳动者的生计及其应当享有的待遇,是国家政府的责任,也是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这是第二优先顺序请求权。税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故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在破产分配时应先于破产债权受偿。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清偿优先顺序请求权后,仍有剩余时,即可用于清偿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还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财产变现的方式

  1.破产财产的拍卖

  在破产清算实务中,财产变价的方式主要有变卖与拍卖两种。《企业破产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由此可见,破产财产的变价主要采取拍卖形式,但债权人会议同意,亦可采取变卖形式。

  破产财产的拍卖,是指将破产财产以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被拍卖财产的价金,并将其出卖给出价最高的买受人的一种特殊买卖方式。

  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后,管理人将需要变现的破产财产交由专业拍卖交易中介机构,按确定的竞卖程序,将破产财产出售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破产财产拍卖属于强制拍卖。

  2.破产财产的变卖

  破产财产的变卖是指管理人在债权调查完结后,参照资产评估的结果,以适当的价格出售破产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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