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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租赁期限应如何明确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01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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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同中租赁期限要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但最长是不可以超过二十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则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如果当事人二十年后还想续租的,应当是续签新合同。

  一、合同中租赁期限应如何明确确定

  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合同中载明,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条 【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承租房或者出租方想要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有规定租赁期限的,双方都不能提前终止合同,负责就是违约,违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如果发生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出租方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关系:

  1.承租方不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将房子转租的;

  2.承租方利用房子进行违法活动的;

  3.承租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缴纳房租的;

  4 承租方擅自破坏房屋结构、擅自装修的;

  如果出租方有下列几种行为的,承租方也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关系:

  1.承租方已经有了自己的房子的,不需要再租赁房屋的;

  2. 承租方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房屋所在地的;

  3.房屋存在严重的损坏,出租方拒绝修缮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所以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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