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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后不给员工有什么后果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31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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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合同签订后不给员工会有的后果是,公司需要每月支付给员工双倍工资;可能被迫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日后出现劳动争议会导致用人单位十分的被动等等。

  一、劳动合同签订后不给员工有什么后果吗

  劳动合同签订后不给员工可能有以下后果:

  1.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无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

  6.可能导致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

  签了劳动合同公司没给员工一份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是否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法律快车提醒您,签订劳动合同后也可以辞职,劳动者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必须要缴纳社保吗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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