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前解除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
7.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8.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9.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租房合同终止的写法:
1.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写清楚租赁时间;
3.写清楚租赁房屋相关物品以及维修费用;
4.写清楚租金、物业费等问题;
5.双方签字;
6.其他。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3.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4.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具有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