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何区别
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雇佣关系中的当事人地位不平等,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地位平等,没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只有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怎样证明劳务关系存在
证明劳务关系存在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劳务关系中受伤是工伤吗
劳务关系中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关系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于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所以不可以认定工伤,但受伤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