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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15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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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为确认劳动关系、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时间、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引起的劳动争议。

  一、哪种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类型

  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开庭程序有哪些

  1.开庭准备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在实践中,对于开庭审理的地点,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有约定的,应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地点进行开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开庭审理的地点未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确定在在所在地进行开庭。

  (2)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2.开庭开始在开庭开始阶段,应当注意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

  3.庭审调查阶段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5)宣读勘验笔录。是否允许由仲裁庭决定。

  4.庭审辩论阶段

  5.评议与裁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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