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预告登记所需必备资料概述内容
房屋预告登记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预告登记申请书;
3.房屋买卖协议;
4.需要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房屋预告登记在哪里查询
网上查询。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权属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三、房屋预告登记和网签的作用一样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预告登记和网签的作用并不一样。就法律效果而言,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且能对抗第三人。网签只是购房的程序之一,为了防止一房二卖。房屋预告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需要大概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