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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的合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0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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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已无临时工概念,转为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可口头或书面订立,劳动者可与多个单位签约。非全日制用工灵活,可随时终止,但须支付报酬。本文详细解读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法律规定。

  一、临时工的合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的说法,而是被非全日制用工所取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订立书面合同。

  3.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这与全日制用工以月薪或年薪计酬的方式有所不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相对较短,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则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4.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则通常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临时工的合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三、终止用工与报酬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这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解除相对灵活,不需要像全日制用工那样必须经过一定的通知期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程序。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自己的劳动成果。

  3.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终止用工,但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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