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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0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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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多种情况下可解除,如出卖人隐瞒重要事实、房屋质量不合格或迟延交付等。本文详细解析了这些情形,并介绍了买受人的权利保护措施。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解除。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如果出卖人在合同订立后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将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2.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等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同样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返还和赔偿。

  3.当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时,买受人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若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且合同无明确约定或误差超过一定范围,买受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

  二、质量结构影响使用

  在商品房买卖中,房屋的质量结构是买受人关注的重点。

  1.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在使用过程中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这将严重影响买受人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此,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符合预期质量的房屋。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三、迟延交付及买卖款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卖人的迟延交付和买受人的迟延支付购房款也是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

  1.如果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在经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

  2.法律也规定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对于预售商品房和现售商品房,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也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你是否还有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疑问?如有法律问题,请随时向法律快车咨询,我们会提供专业解答和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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