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工伤索赔律师

张家口
工伤索赔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工伤索赔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张家口律师-毕成律师
服务 6320人好评 58 响应 1小时
张家口市宣化区鼓楼前街40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毕成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张家口律师-袁铸律师
服务 3366人好评 19 响应 1小时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南城壕中联商务中心609室
口碑良好
袁铸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张家口律师-李炎坤律师
服务 21人好评 3 响应 1小时
李炎坤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张家口律师-姚树明律师
服务 0人好评 16 响应 1小时
张家口市桥东区欣盛南苑一号楼1单元202室
经验丰富
姚树明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张家口律师咨询
张家口律师问答
工伤期间当地打车费谁来出
工伤期间当地打车费单位支付
我的工友出了工伤,但是工厂要罚我8000块。。合理吗?
工友出了工伤,但是工厂要罚我8000块不合理
我今年卖粮,摔折两根肋骨骨折,已有一月不能上班了,请问我这样情说粮店也的承担责任呀,做出相应的赔偿吗
粮店地下有块铁板致使我没看,可以起诉
我在莱西的一家公司做了大约半个月的临时工。我要求公司赔偿。临时工没有工伤。是这样吗?
临时工工伤赔偿程序: 1、首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作出工伤的认定;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等; 3、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待遇以及其他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八条第一款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在哪里做张家港工伤鉴定?地址怎么样?
工伤鉴定要带这些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医疗诊断证明书; 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 4、身份证明材料;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一般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由其作出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个人,小活刮腻子,我找一个私人工头,干活,他手下的工人受伤,这个造成经济损失,谁来赔偿
法律分析:给私人老板干活受伤,并不属于工伤,应当按侵权赔偿。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算工伤
在单位受伤了,没签劳动合同,不给申请工伤,自己申请工伤,结果现在法人变更了,这队后期走工伤有影响吗?
您好,工伤由单位承担责任。与法定代表人无关。
问一下那个沽源县这个工伤鉴定的电话是多少?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解决
我雇人干活,他没干好,导致我受到损失,我还需要支付工钱吗
你好,建议依据约定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