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于2011年8月到今天2012年4月25日 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交过任何保险 双方在试用期3个月后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注明要交保险, 今天(2012年4月25日)下班后,老板因为互相开玩笑的一句话 说要开除我, 合同签订的时候说是双方违约要求赔偿5000元的违约金 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偿我在职期间的保险金额和违约金 要是不赔偿我可以怎么办

2012-04-28 10: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应缴纳的保险金。违约金的约定没有法律依据,但是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年的话可以要求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的话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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