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有一个朋友被他老板骗了在小额公司贷款,900万,当时是他签的字,后来钱打到他的账户上又转给了老板公司里面。现在老板还不起钱,小贷公司来找他,怎么办!

2013-01-13 21:4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的朋友是债务人无疑,但是该老板作为该借款合同的保证人。贷款公司可以根据担保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要求该老板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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