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有一处房屋46平米(证件齐全)和一处128平米的地基(有房屋可施工批件),因此处旧城区改造,被划为房屋拆迁范围内。本人与开发商在现有住房上未产生分歧,而在该128平米地基补偿问题上有较大出入,开发商只给4万元补偿费用,本人认为及不合理,请相关法律人员给予解答,如何得到应有补偿,谢谢!

2010-01-16 21:3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因现行《拆迁条例》只对地上附着物有补偿,对土地使用权尚无补偿规定,因此只能通过评估机构作价作为参考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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