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的一个亲人已判刑7年,上一次减刑减了11个月,本来今年10月份够资格申请第二次减刑,但是因为有新规定,说不管是假释还是减刑,都以交罚金为先,不交就从严办理。但是我的亲人当初判的是没收财产,不是交现金,里面的警官说情况和其他人不一样,这两个性质是一样的吗?如果不是,有什么区别?那我们是交罚金还是没收财产?如果是没收财产的话,家境困难,可否向法院求情?

2013-10-08 14:3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尊敬的网友,您好。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性质并不相同。没收财产刑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需要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罚金刑是刑法针对特定种类犯罪而设置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给国家的刑罚方法。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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