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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请问过了5年,10年仍没签合同,也可以这样要求补偿吗?

2016-07-15 12:1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是这样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只有这11个月是有双倍工资的哦,一周年超过了,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时候就要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用再支付双倍工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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