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好,我想咨询下!通过网上查找我看中了中介发布的一套二手房子,后面经过中介带领看房,觉得还行,然后交了一万块钱的诚意金,还签署了一份(买方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诚意金已转交给了业主,但是现在经过了解该房子不是很好,想退回来诚意金!是否可以要求中介退还?有劳回音,谢谢

2017-11-01 15:4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即意向金,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之所以签定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上面我们也讲了,法律上是没有诚意金之说的。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而且双方最好就诚意金退还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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