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民间理财中承诺无本金损失风险的股票投资协议发生亏损如何处理

证券与资本市场
2024-10-17
人浏览

民间理财中,承诺保证本金安全的投资协议在实践中较为常见,尤其在股票投资领域。然而,一旦市场波动导致亏损,此类协议的法律效力及责任归属成为争议焦点。本文通过对一起具体案例的分析,旨在揭示承诺无本金损失风险的股票投资协议在面临亏损时的处理原则、法律观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帮助投资者与受托管理者在今后的协议签订与履行过程中规避风险,保障合法权益。

关键词:民间理财,股票投资,本金保证,亏损处理,法律责任

【案例概述】

本案中,原告向被告发送了一份《股票投资协议书》,被告签字后邮寄回原告。协议约定原告出资100万元由被告代为理财,合作期限为一年,并明确被告承诺保证原告本金安全,即合作期满如原告账户出现亏损,则亏损部分由被告全部承担。然而,合作期满后,原告股票账户内资产总额仅为64062.06元,出现巨大亏损。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按约赔偿亏损本金,但被告拒不履行,最终原告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股票投资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并支持了原告关于承担部分损失及赔偿利息损失的主张。

一、法律分析

1. 协议的法律性质与效力

1.1 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股票投资协议书》本质上是一份委托理财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委托理财合同中,委托人将资金交由受托人进行管理和投资,受托人则按照约定进行投资操作并获取报酬。

1.2 保底条款的效力

协议中“乙方承诺保证甲方本金安全”的条款,即保底条款,是民间理财合同中常见的约定。然而,保底条款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保底条款违背了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律,属于无效条款;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保底条款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应认定为有效。

本案中,法院并未直接对保底条款的效力进行评判,而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认定被告应按约赔偿原告损失。这表明,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更倾向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认定为有效。

2. 纠纷处理方式

2.1 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被告未按约定赔偿原告亏损本金,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2 赔偿范围与标准

在赔偿范围与标准方面,法院支持了原告关于承担部分损失及赔偿利息损失的主张。这表明,在民间理财纠纷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损失大小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赔偿范围与标准。

3.焦点问题:保底条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保底条款作为民间理财合同中的常见约定,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焦点问题。一方面,保底条款违背了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律,可能导致受托人采取高风险投资策略以追求高收益,从而增加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保底条款又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如何平衡金融市场规律与当事人意思自治,成为解决这一焦点问题的关键。

二、建议

1. 对于投资者来说,应当详细了解理财产品的性质、风险及收益特征,避免盲目追求高回报而忽视潜在的风险。

2. 对于理财服务提供者而言,应当真实、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并确保所作出的承诺是基于合理的风险评估之上。

3.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关于亏损处理的规定,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有明确的依据。

三、结论

民间理财中承诺无本金损失风险的股票投资协议在发生亏损时,应首先确认保底条款的效力。若保底条款无效,亏损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遵循风险自担原则和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例摘要】

原告起草了一份《股票投资协议书》通过聊天工具QQ传给被告,被告打印出来并签字后邮寄给原告。该份《股票投资协议书》约定,原告(甲方)出资100万元由被告(乙方)代为理财,合作期限为一年。该协议书第二条约定“账户操作管理模式”,即“A、乙方承诺保证甲方本金安全,即合作期满,如甲方账户出现亏损,则亏损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需再3个交易日内将亏损的资金赔偿到甲方指定账户。B、理财利润按月结算,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作为结算日。甲乙双方于收盘后结算当月利润或亏损。乙方利润从账户中支取,结算后3个交易日内由甲方负责从账户中转出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C、盈利分配模式:甲方账户月盈利百分之十以下(包括百分之十),则盈利部分按60%和40%分成,即甲方获得盈利部分的60%,乙方能获得盈利部分的40%;甲方账户月盈利百分之十以上,则盈利部分按50%和50%分成,即甲乙双方各获得盈利部分的50%。另,合作期间,若月结算日时甲方账户出现亏损,则下一自然月的盈利必须先补足上一月的亏损部分,剩余盈利部分参与盈利分成。”第三条约定:“合作期间,甲方账户由乙方代为操作,甲方只能在每周五收盘后以及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利润清算时,方可登陆账户查看账户情况,其它时间不得登陆账户,以免影响乙方操作。”

原、被告约定的合作期限到期后,经原告查询,原告股票账户内资产总额为64062.06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按约赔偿原告亏损的本金,但被告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故原告诉至本院。

本院(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股票投资协议书》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依约出资100万元由被告代为炒股理财,然而在仅仅一年的时间内被告并未给原告带来任何盈利,反而致使原告股票账户出现935937.94元的巨大亏损。根据《股票投资协议书》约定,对于原告的损失,被告应予赔偿。现原告主动承担20%的损失,于法不悖,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在委托理财期限届满后未向原告承担亏损部分,亦属违约,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并将起算点调整至2016年12月1日的主张,于法有据,本院依法亦予支持。

【投资金句】"投资之道,长期观察,稳健心态至关重要。如同乒乓球比赛,关注总成绩而非一球、一局的表现,不应因短期波动而情绪波动。投资操作需保密,业绩衡量需耐心,寻找低估证券并等待其价值修复,关注公司行动而非市场短期行为,这才是成功投资的关键。"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查看更多

律师文集推荐

股票咨询服务中的承诺保底与盲目荐股:法律责任界定与赔偿诉求
股票咨询服务中的承诺保底与盲目荐股:法律责任界定与赔偿诉求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往往依赖于专业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来辅助投资决策。然而,当咨询服务存在承诺保底、盲目
#证券与资本市场
人看过
股票咨询服务中的承诺保底与盲目荐股:法律责任界定与赔偿诉求
场外股票融资合同为什么会是无效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场外股票融资合同为什么会是无效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近年来,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频发,此类合同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导致投资者与融资方之间
#证券与资本市场
人看过
场外股票融资合同为什么会是无效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资金出借用于炒股并固定收息:借贷抑或场外配资?亏损如何处理?
资金出借用于炒股并固定收息:借贷抑或场外配资?亏损如何处理?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类创新的投融资模式层出不穷。其中,一种常见的模式是出借资金用于股票
#证券与资本市场
人看过
资金出借用于炒股并固定收息:借贷抑或场外配资?亏损如何处理?
集资炒股的合伙协议不因操盘方无相关资质而无效
集资炒股的合伙协议不因操盘方无相关资质而无效集资炒股作为一种民间资本运作方式,近年来在投资者中逐渐流行起来。然而,当个人投资者联合起来,通过合伙协议的形式,将资
#证券与资本市场
人看过
集资炒股的合伙协议不因操盘方无相关资质而无效
民间借贷与委托炒股纠纷的辨析和处理
民间借贷与委托炒股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明确的书面协议,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图往往难以界定,导致纠纷频发。本文通过分析一起典型案例,探讨民间借
#证券与资本市场
人看过
民间借贷与委托炒股纠纷的辨析和处理
郭敬坡律师
您可以咨询郭敬坡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