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消费者维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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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车库交了钱、现在质量有问题可以退么?
一、没有可发起的纠纷类型怎么退款1、没有可发起的纠纷类型的退款方式是申请客服介入。消费者是有退货的权利,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与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相关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二、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平法律问答顾问
四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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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到病狗了该怎么办,当天买检测就得了犬瘟
在宠物店买的狗有病的投诉方式如下:1、拨打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12315,让消费者协会解决;2、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消费者有哪些基本权利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1、知悉真实情况权;2、自主选择权;3、人身和财产担保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获得知识权;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有权要求国家建立消费者组织,也可以自发建立消费者组织;8、监督批评权;9、受尊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延边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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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水果冻坏了,可以投诉吗?
1、首先要搞清楚快递为何延误,如果是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者公路封道,投诉也没有用,如果是快递公司原因可以提供价值证明索赔2、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水果坏了的,就不能找快递公司进行赔偿,比如说是因为自己填错地址了或者号码亦或者因为自己延迟收货导致的水果坏了,就不能找快递公司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是因为快递公司的原因导致水果损坏的话,就可以找快递公司进行赔偿,但是要提供相对的证据进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辽源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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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疼,在药店买膏药过敏,可以找赔偿吗
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来分别对待:如果是药品质量问题可向药监局投诉,如药品价格问题请向物价局,如是在药店里购买的其他类物品可向工商局投诉,如是医保卡问题可向劳保局投诉,如是坐堂行医问题可向卫生局投诉。另外,如不知道具体投诉到那个部门,建议将问题直接投诉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法律依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七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对直接收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等;(二)对上级转办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上报等;(三)对下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四)收集、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按要求定期向上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报告;(五)承担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工作。《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一体化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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