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2。经中心批准后,向申请人发出委托通知;3。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将所有原件带到银行签订合同,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4。申请人持签署的合同材料等待房屋卖方盖章;5。申请人持担保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到宿迁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办理抵押登记。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