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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社保,现在因为我去年领了失业金到12月终止,以前领了失业金,不交了,合理吗
在中国,社会保险的补交通常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在去年已经领取了失业金,那么在您重新就业后,公司是否能够为您补交那段时间的社保,这取决于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社会保险状态。一般情况下,如果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并未参加社会保险,那么在重新就业后,您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为您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会保险费的。但是,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您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参加了社会保险(比如自己以个人名义参保),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再为您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至于您提到的协议书,一旦签字,通常意味着双方达成了共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书中有明确规定补交11个月的社保,并且您的情况符合补交的条件,那么公司应当履行协议中的约定。如果公司单方面更改协议内容,声称只能补交1至2月的社保,这可能违反了原先的协议约定。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拒绝补交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问题。查阅您签订的协议书内容,确认其中对于社保补交的具体条款。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进一步行动。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获取官方的解释和指导。最终,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协议书的内容和当地的社会保险法规来综合判断。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钱承
钱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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