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杭州
房产纠纷
现在杭州上城区买房可以落户吗?
杭州各区针对买房落户,购房的金额要求:1、上城区、钱江新城买房落户,要求单套房屋总价达100万。2、江干、西湖、下城、拱墅、滨江区买房落户,要求单套房屋总价达80万。3、下沙经济开发区买房落户,要求单套房屋总价达60万且需付清房款。4、在萧山、余杭买房落户,要求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2015年1月1日后买房落户的需付清房款。2015年1月1日之前买房的,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杭州。5、未成年子女随迁户口的,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供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另需要出具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如果未成年子女是独生子女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绍兴法律问答顾问
绍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外地在杭州买房要求是什么
杭州买房有以下要求:①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证明,并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房②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企业购买杭州市住房,3年后才可上市交易在杭州部分地区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规定了,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一)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二)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一)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二)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外地人杭州买房摇号条件
杭州买房摇号需要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并已经进行过买房意向登记的家庭,可以参与摇号选房。法律依据:《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1.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3)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2.自2017年3月29日起,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及销售监管措施如下:(1)在严格执行现行住房限购措施基础上,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2)企业购买本市限购区域的住房,需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3)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淳安三县(市)、临安(区)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本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3.自2018年6月27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出售住房。4.自2020年9月4日起,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杭州修建房子该怎么算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关于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另外还设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因此补偿金额不会太低。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在杭州。按人头分的回迁房,办房产证的时候需要户口本上的人都去吗?
迁户口是否需要房屋产权人同意,可以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具体以当地的户籍政策为准。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衢州法律问答顾问
衢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