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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人的名字有效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无效。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买卖合同上应当由两个产权人分别签字,合同才为有效合同。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的情况包括: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时,合同有效。3、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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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父母名义买的房子几年,现在加了哥嫂的名字怎么办?
一、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如何办理1、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的办理,应当去房子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制度,房子的所有人想要增加名字的,应当去房子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登记申请,请求登记机构为当事人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符合变更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变更登记,将子女的名字加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房屋不动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房屋不动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1、首先要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到场,带上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等,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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