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山东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后女出轨,财产怎么分
您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请法院分割。一、离婚前的财产,如果是婚内的房屋、车辆、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可平均分配或者归一方,由另一方进行补偿。二、离婚后的财产,按照同居期间财产分配:(1)男女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归个人所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男女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2)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经营、创造的财富,一般会认定为男女共有财产。(3)男女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子,应当认定为按份共有,不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财产在分割析产时,有约定的,按约定的份额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分割比例;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4)男女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应按个人财产对待,男女同居生活期间并不享有法律认可的身份关系,因此,双方各自基于个人的身份所继承,受赠的财产一般会认定为个人所有。当然,如果赠与人或遗赠人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5)同居期间各自名下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因为共同生活支出所欠下的债务,或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经营行为产生的债务,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债务债务。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债权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赵春梅
赵春梅律师
0人看过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