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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未取得房产证,是否有效?
安置房私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了法律的规定就能够生效。但是如果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本身就不能够在市场上交易,签订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因为它不具备法律上的产权效力。现阶段如果想购买安置房买卖合同,一定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去咨询了解具体政策,核实是否具备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条件。否则即使签署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想要卖方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取得权利证书仍需要等待政策允许。购买安置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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